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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桂财社〔2025〕38号
2025-05-27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14758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财社〔2025〕38号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_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桂财社〔2025〕38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27号)精神,经商自治区残联,现下达你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执行时列入相应的项级科目。该项资金由你市、县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和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1100499其他收入”,支出列“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由你市、县统筹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残疾学生助学、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评定补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通过直达资金专户列支,打“直达专户”标识。各市、县财政安排本级直达资金专户资金支出,应预先从国库划入直达资金专户后再从专户安排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市、县要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分解的绩效目标,做好相关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分配表

2.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

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5月21日

文件下载:

附件1: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分配方案.xlsx
附件2: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xlsx
附件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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